【偽造帳目】涉訛稱經理人轉介客戶騙佣金 前女騎師江碧蕙自辯稱收入由經理人收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8/01 15:01

最後更新: 2023/08/01 17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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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江碧蕙今出庭自辯。梁錦麟攝

前女騎師江碧蕙於醫療公司擔任營運董事期間,涉偽造銷售紀錄和佣金收據,訛稱其經理人曾向公司轉介共13名客戶,以詐騙公司佣金3,770元。江否認3項偽造帳目罪,案件今(1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。江自辯時指,案發時有經理人合約在身,故除教授騎馬外,其餘收入均需透過經理人收取。

被告江碧蕙(46歲),報稱導師,否認3項偽造帳目罪。

裁判官今早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,被告自辯稱,她經朋友介紹認識商人林建明,林邀請被告合作,被告與丈夫及林的妻子遂合作投資醫療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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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供稱,林成立加心康,林建議被告在加心康擔任中介,介紹客人後可獲10%佣金作車馬費。被告指,由於當時有經理人合約在身,故除教授騎馬外,其餘收入都需透過經理人收取。

被告又指,她於2020年2月開始收取佣金,當時曾向林說明自己有經理人,故此收取佣金時需填寫經理人蘇嘉玲名字。被告又指,以同年2月18日的銷售紀錄作例子,當時的轉介人是「Karen So」,即蘇嘉玲,但客戶實際上是被告所轉介,並獲240元佣金。被告供稱,蘇亦同意簽訂中介協議(Agent Contract),再由被告轉交加心康。

被告續指,2021年10月25日,獲蘇告知廉政公署曾聯絡她,蘇於錄取口供後聯絡被告,稱已於廉署會面,並問被告「你有咩同我講」,被告當時表示「我無嘢講,你亦都唔好同我講」。

被告指,曾於1個喪禮上碰見蘇,當時蘇捉着被告的手,向蘇稱「你依家跟我去廉署」,在場友人見狀後立即調解卻被蘇推開。

被問到與經理人的關係時,被告稱蘇曾要求她收取較便宜的廣告費,被告遂願意收取10萬元廣告費,惟被告隨後得悉廣告商願意支付40萬元廣告費。

被告又指,她拍攝廣告時曾向蘇追討10萬元廣告費,惟蘇稱「你使乜咁緊張」。及後被告再向廣告商查詢,並得悉廣告商已於1年前支付費用。

控罪指,被告於2020年3月6日、4月1日及4月底某日,在香港不誠實地捏改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文件,即加心康智能醫療(亞洲)有限公司,於同年2月至4月的銷售記錄和日期為同年3月6日、4月1日的代理佣金收據,在該批文件內作出在要項上是誤導、虛假或欺騙的記項,即看來是顯示蘇嘉玲於同年2月18日、3月9至24日、4月3至29日,向加心康轉介共13名客戶,而蘇分獲發240元、1,750元及1,780元代理佣金的記項。

聆訊明(2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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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